【港區國安法】林鄭:法例會在今日稍後生效 港府會盡快完成刊憲公布程序
發布時間: 2020/06/30 18:58
最後更新: 2020/06/30 19:02
特首林鄭月娥傍晚發聲明表示,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港府意見後,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她強調,政府會按規定,盡快設立由特首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警務處和律政司亦會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港區國安法》的相關法律條文。
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強調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政府。她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關,指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
她說,《港區國安法》會在今日稍後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布程序,讓《港區國安法》同步在香港實施。
林鄭指,《港區國安法》旨在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林鄭又表明,對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聽取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並結合香港的具體情況,表示衷心感謝,對廣大香港市民踴躍表態支持,感到鼓舞。有信心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盪可以減退,局面穩定下來,香港可以重新出發,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責任編輯:李淇